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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勒旗下卡丽感应脸盆龙头被查出以次充好 被委托生产商为压缩成本改换部件买球官方网站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定位于中高端的卫浴品牌科勒,标榜“每一件科勒产品都展现那个时代的最高水准”。不过,并非每一件科勒产品都有着高品质。近日,科勒旗下公司上海科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因产品不合格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上海科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勒国际贸易”)生产的“耐普感应脸盆龙头(商标:KARAT、规格型号:14934T-M-CP、生产日期/批号:2021-06-25/--)”于2021年8月26 日在广州市某有限公司被市场监管总局抽样检验,国家建筑卫生陶瓷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于2021年9月18日出具检验报告显示,该款产品水击性能项目不合格。
CJ/T 194-2014《非接触式给水器具》中对水击性能的技术要求为:给水器具在关闭瞬间的峰值压力与静压之差不应大于0.2MPa,而上述产品的检验结果为0.25 MPa。
据悉,上海科勒国际贸易于2021年10月13日向市场监管总局书面提出产品复检申请,但经过相关部门复检后,该款产品仍然是水击性能项目不合格。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指出,2021年6月25日,上海科勒国际贸易委托广州市某有限公司生产了4套“耐普感应脸盆龙头(商标、型号、生产日期同上)”试销售产品。被委托生产商广州市某有限公司因考虑2021年国内产品配件价格持续上涨,希望通过压缩产品成本来减低原材料上涨带来的账务困境,在生产上述涉案产品时改变生产工艺,采购了新的弹簧和膜片,并且在没有进行严格检验,没有按正常程序走验货流程的情况下,将该批次产品入库到成品仓库,导致被抽检产品不合格。
据悉,上海科勒国际贸易于2021年10月20日对上述涉案产品作出停止生产、停止销售的决定;于2021年12月24日提交了整改报告。
上述行为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构成了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科勒国际贸易罚款 2253.95 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科勒国际贸易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20万美元(实缴资本20万人民币),设有“卡丽KARAT”网站。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科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的商标却为“卡丽KARAT”。这不免让人疑惑,卡丽牌产品究竟是“科勒”生产还是仅仅挂靠于“科勒”。
中国质量新闻网以消费者身份向科勒客服了解到,卡丽是科勒旗下的一个品牌。关于卡丽和科勒的相关产品是否为同一家工厂生产的问题,该客服表示,不是很清楚,如果想了解卡丽的话,可以帮忙转到卡丽。
随后,一位自称是卡丽热线的女性工作人员来电称,卡丽是科勒旗下产品。对于卡丽品牌的产品是否由科勒生产的问题,该工作人员称,“工厂都不在一起的,卡丽有自己的工厂,在珠海那边”。此外,对于上海科勒国际贸易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处罚一事,卡丽这位工作人员称,暂时没有得到相关信息。
中国质量新闻网查阅相关信息发现,上海科勒国际贸易为科勒品牌运营主体——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国质量新闻网从卡丽卫浴旗舰店客服了解到,卡丽始于1983年,是泰国最大的陶瓷生产工厂,2002(年)被科勒收购,采用科勒在国内的生产线,同样的质检标准,不仅提高了品质更是降低了价格,换而言之,购买了卡丽的产品就等于买了科勒的品质,却只花了买科勒品牌不到一半的钱,只有logo不同。
中国质量新闻网在某网络投诉平台上以“科勒”为关键词检索,截至目前,查看到271条结果,其中涉及产品质量类的投诉不胜枚举。
例如,2022年3月4日,有消费者反映科勒产品以次充好,科勒售后服务强行拒绝。“在广州跑马场的科勒门店购买全屋一整套卫浴价值10来万,但是我刚搬进新家十几天,就发现其中一个淋浴喷头出现质量问题,喷头的背面出现其他颜色花纹,门店销售人员却推脱是我们自己使用不当,我们才使用十几天,并且没有用任何清洁剂清洗,而且我们其他的花洒也并未出现这样的问题。门店拒绝进行产品售后服务,把责任推到我们客户身上。”
今年2月,上海的消费者孙女士向中国质量新闻网投诉称,她在天猫“科勒家美乐专卖店”(科勒品牌授权店铺)购买的宣称不生锈的毛巾架,用一段时间后,毛巾架多处焊接部位生锈。她认为,科勒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此外买球官方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显示,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罚款50万元。主要违法事实为:该公司在全国222家门店安装了565台万店掌的摄像设备,未经到店顾客同意抓取到店顾客的人脸信息,截至2021年3月15日,该公司共抓取了2202264条人脸信息。上述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